隨著集中采購的全國鋪開,耗材水分被擠壓,回扣的空間也越來越小。
1、拿回扣手段趨于隱蔽
日前,中紀委官網發布《關于治理醫藥領域賄賂》的文章引發多方關注,內容直指醫藥行業收回扣、拿提成、感謝費等行為,并指出醫藥領域行賄受賄問題屢禁不止,亟須對癥整治。
文章指出,從近年來查處的案例看,醫藥領域行賄手段呈現出花樣翻新、次數頻繁、金額巨大等特點。
在調查中發現,在一些地區,藥品“回扣式”銷售成了公開的秘密,產品的回扣比例都是提前談好的。有醫藥代表坦言,用藥品價格45%左右的回扣,招攬在醫院有關系的二級代理商打開銷售渠道。
以往常見的行賄手法是以“搞好關系”“感謝關照”為名贈送紅包、購物卡等。隨著監管加強,行賄手段也更加隱蔽,如為醫生請保姆,幫助子女升學,或把賄賂款列為咨詢費、推廣費等。
2、企業常以行業慣例辯解
“由于藥品、器械能否進入及賣多賣少的操作權在醫院,一些企業不惜花重金對擁有決定權的有關負責人開展行賄公關。因此查處的受賄人大多為醫院領導和具有處方權的科室負責人或骨干醫務人員。”文章指出。
在這其中,醫院“關鍵少數”成為醫藥企業的“主攻對象”。
廣西某醫院院長,長期接受醫療器械供應商林某的感情投資。從請客吃飯到別墅首付和裝修款,林某無所不至。作為回報,林某公司的直線加速器、ECT、彩超等醫療設備產品順利進入該院。
北京某醫藥企業咨詢管理公司主管指出,醫藥領域賄賂問題頻發,除了醫務人員自身廉潔底線失守外,跟行賄行為即使被查處、受到的懲罰也相對偏輕不無關系。
通過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從2013年到2019年12月,醫藥領域賄賂案件超3000起。但處罰主要集中在醫務人員受賄行為上,很少將藥企牽涉進來。案件查處過程中,行賄人、受賄人常以慣例、潛規則等借口為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解。